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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清华大学中国新型城镇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尹稚近日在今日头条平台发表观点称,全世界不是只有中国有公摊面积,只要是单元房型的住宅,客观上就会产生公摊面积。比如楼梯间、电梯、消防前室等,没有这些部分住宅功能是没法实现的。
尹稚表示,越是高档住宅公摊面积有可能就越大,越是高层住宅,它的公共面积就会越大,因为主要是它要解决垂直交通,"在住宅设计里有一个K值,套内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能达到多少,这个比例以外的其实是公共面积。我记得当年80年代的时候,那时候全国通用的住宅,这个K值能达到85%以上。"他表示。
在尹稚看来,这些年大家之所以公摊面积高度关注,主要是有些开发商出于各种目的,放大公摊面积的范围,比如一个小区它要完整运转,它盖了个会所。“会所理论上是大家公用的,他就把这个东西计入到公摊面里去了。但在这小区的实际运转当中,这个会所的经营性收益并不是分给大家的,实际他独占了,就是物业管理部门或租,甚至他就把它卖了,卖给一个商业机构,卖给一个餐馆经营者来经营。虽然大家在买房的时候付了这部分公摊的钱,但是从物业经营收入来讲,你拿不到这块收入,变成了物业公司本身生财的这么一个东西。”
“一些极端性案例,比如说花了100平米的钱,住了一个35平米的套内面积,就是所谓公摊面积超过50%。”尹稚指出,这种情况绝大部分是恶意钻规范和法律空子导致。
公摊面积怎么能小一点?少付一点购房款?尹稚表示,房价跟公摊面积没有太大关系,房屋的售价水平通常根据区位来判断,区位就是交通可达性、公共服务的可达性以及它的质量。“不是说我把公摊面积弄下来了,我这个房价就能降下来,这是一个挺天真的想法。”他表示。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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