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郑玮 广州报道
7月3日,2023年“绿美广东 人大代表在行动”代表主题活动(以下简称“代表主题活动”)正式启动。启动仪式现场,“绿美广东·人大代表在行动”倡议书正式发布,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实地调研也随即在广东帽峰山森林自然公园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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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森林公园,林映绿影,水照天青,山水之间,风景如画。如何把这份绿意更好地留在群众生活中,留在城市扩容的轨道上,实现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并驾齐驱”,成为在场多位人大代表关注的焦点。
“作为经济大省,广东的山水保护、绿色发展有着自身特色,强调人与自然的有机结合。”广东省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会长、广东广悦律师事务所主任黄山在进行实地调研时向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表示。
围绕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7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将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代表主题活动。期间,要求各级人大负责同志带队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各代表小组形成1条以上有质量的代表建议,推动解决1个以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题调研等方式,深入了解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推动构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新格局。
(广东帽峰山森林自然公园调研途中,郑玮/摄)
2023年以来,随着广东21个地级以上市陆续出台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实施方案或意见,全省生态建设进程按下“加速键”。但在广东全省向生态优先的经济发展模式转型过程中,各地仍有许多“短板”要补。
作为林业大省,截至2022年年底,广东全省森林面积达到1.43亿亩,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3%,森林覆盖率达53.03%,全国排名第5,全省林业产业也占到全国约十分之一,连续12年位居全国第一。然而,广东森林资源仍存在森林蓄积量偏低、结构质量不优、抗病防害能力不强、生态功能不丰富等短板。
“我们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现阶段绿美广州建设仍存在科学支撑不足等问题,对森林质量的优化造成一定影响。所以我们也结合本身专业优势,针对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环节开展科技攻关,持续推进林木良种的筛选和培育。”在广东帽峰山森林自然公园科普展馆内,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阮琳向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表示。
阮琳表示,此次在广东帽峰山森林自然公园科普展馆内展出的20余个树种,均为近年选育的本土优良品种,包括红椎、格木等品种,具有更强的生态功能、碳汇能力和抗病性,能够更好地适应本地生长环境。
广东省林业局公布数据显示,截至6月9日,广东全省已完成林分优化提升191.72万亩、森林抚育提升128.39万亩。
在持续加强科技支撑的同时,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也进一步夯实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法治基础。
据悉,新修订的《条例》新设总则、资源保护、培育和修复、林地管理等10个章节,吸收了原有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并整合生态公益林、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等内容,涵盖森林保护管理各个环节和关键重点。
“《条例》的修订与实施很重要,没有法律就难以建立根本遵循与制度遵守。积极参与立法和监督依法行政,也是我们作为人大代表需要肩负起的重要职责。”黄山表示,未来他将持续关注《条例》的具体施行情况,做好执法监督,以良法善治推进绿美广东建设。
在代表主题活动启动仪式过后,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实地调研活动随即在广东帽峰山森林自然公园展开。湖水、山林、湿地......调研团队在被誉为广州“绿肺”的森林公园中中穿行,期间还偶遇一群在山野林间开展自然教育课程的学生。
“作为经济大省,广东的山水保护、绿色发展有着自身的特色,强调人与自然的有机结合。”调研途中,黄山向记者表示,广东作为经济大省与人口大省,在推动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的过程中,需要更注重平衡人与自然的发展需求。
“绿美广东关系到全省每个群众的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小到每天上班路过的城市口袋公园,大到具有连片绿地的森林公园,从根本上看都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在此过程中,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两种需求是不矛盾的。”黄山表示。
为平衡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条例》也在法律层面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和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探索建立天然林生态补偿制度。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探索建立森林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机制,完善林业碳汇交易机制,推动生态资源权益交易,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下一步,我们也将持续强化科研能力建设,从乡土植物中持续挖掘优良树种,并进行驯化、培育和推广,为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增强固碳中和功能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增强科技支撑能力,为绿美广东建设保驾护航。”阮琳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在各位人大代表结合自身专业履职尽责的同时,7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围绕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组织全国、省、市、县、乡镇五级人大代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代表主题活动,进行集中履职。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了解到,代表主题活动期间,广东各地将结合各自实际,选取1至2项在本行政区域内有共性、可共推的项目开展主题活动,采取“线下+线上”形式,听取和反映群众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期间,各级人大负责同志带队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各代表小组形成1条以上有质量的代表建议,推动解决1个以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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