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在“看得清、管得住”的前提下,鼓励符合条件的公募基金依法设立境外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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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从业内获悉,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在最新一期《机构监管情况通报》中称,近年来,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境外子公司(简称基金境外子公司) 整体发展稳健,在为全球客户提供资产配置服务、提高中资机构国际竞争力促进资本市场互联互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基金境外子公司整体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在品牌效应、核心竞争力、功能发挥上仍有较大提升空间。鉴此,证监会将从支持基金公司依法设立境外子公司鼓励基金境外子公司苦练“内功”和引导境外中资机构加强合作三个方面着手,推动基金境外子公司更高质量发展。
证监会公示“专精特新”专板建设方案备案名单(第一批)
6月30日,根据《关于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北京、浙江等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已将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建设方案报送证监会备案。
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现将符合专板建设要求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名单公示如下: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广东股权交易中心、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宁波股权交易中心、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
上市公司
ST阳光城(000671.SZ):担保未及时履行信披,收警示函
6月29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对济南兴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平潭兴祁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29462万元借款事项作出差额补足担保承诺。此外,阳光城于2021年7月21日对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福州俊德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25000万元股权投资款及收益作出差额补足担保承诺。
两笔担保未经阳光城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也未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迟至2023年4月29日才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林腾蛟作为公司董事长,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应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阳光城、林腾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保利联合(002037.SZ):年报数据披露不准确,收警示函
7月1日,保利联合发布《关于收到贵州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等规定,贵州证监局对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2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公司终止确认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3号-金融资产转移》第七条规定。二是公司在没有充分依据的情况下,将部分应收账款划分为低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六条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以上导致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年报数据披露不准确。
根据相关规定,贵州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金通灵(300091.SZ):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收到立案告知书
6月27日,金通灵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三七互娱(002555.SZ):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
6月27日,三七互娱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李卫伟和公司副董事长曾开天立案。
*ST柏龙(002776.SZ):公司实控人被批准逮捕
6月28日,*ST柏龙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伟雄、陈娜娜已于6月19日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执行逮捕。
公司公告称,陈伟雄、陈娜娜自2022年4月份已辞职,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未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证券公司
东兴证券(601198.SH):保荐凯金能源未尽责,两保代收警示函
6月26日,证监会官网发布《关于对覃新林、卢文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 证监会发现覃新林、卢文军在保荐广东凯金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未对发行人原员工陈某某部分银行及证券账户的控制关系认定获取充分证据,未发现该部分银行账户存在收到发行人客户、供应商或其关联方多笔大额资金转入的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2020年修订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按照2020年《保荐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 证监会决定对二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渤海证券:研报业务存在两项违规,收警示函
6月29日,天津证监局对渤海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公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有关制度不完善;二是公司研究报告质量控制审核把关不严。
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天津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当进一步完善研报制作发布有关制度机制,强化研报质量控制审核,结合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内部问责。
德邦证券:员工违规向客户传递宣传推荐材料及有关信息,收警示函
6月26日,江苏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发现付永亮作为德邦证券南京龙园西路证券营业部的员工期间,向客户传递非由德邦证券统一提供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荐材料及有关信息。
江苏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已违反规定,因此决定对付永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国盛证券:研报业务存在多项违规,收警示函
6月30日,江西证监局对国盛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国盛证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业务管理方面存在不足,如邀请外部专家制度不完善,未规定社会声誉、处罚记录要求;未及时修订投价报告相关制度;对于证券研究报告中语法错误、错别字的责任承担规定不合理;对《每日一图》市场影响审慎性评估有效性不足。二是部分证券研究报告存在个别数据底稿不完善,个别数据与源数据不一致,单位错误,个别调研存在先调研后审批等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江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西部证券(002673.SZ):研究所、投资业务、高管等存在多项违规,收警示函
6月30日,陕西证监局发布《关于对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刘庆海、赵聪、穆启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发布研报业务内控机制不健全;二是人事方面,存在聘任离任未满6个月的投资经理从事投资相关业务,高管及分支机构负责人在营利性机构兼职、持有股权投资管理类公司股权,证券分析师注册使用发布研究观点的自媒体账号未备案等。
刘庆海、赵聪、穆启国作为时任西部证券首席战略与人力资源官、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研究发展中心负责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陕西证监局决定对西部证券、刘庆海、赵聪、穆启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华泰证券(601688.SH):分公司经纪业务管理存在四项问题,收警示函
6月28日,河南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河南证监局发现华泰证券河南分公司经纪业务管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证券经纪人登记执业地域与委托合同约定执业地域不一致。二是未将证券经纪人执业行为的合规性纳入考核范围。三是部分经纪关系确认单缺失,证券经纪人执业留痕不完整。四是个别客户业务办理资料留存不完整。
按照《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基金/投资公司
北京海纳百泉:未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收警示函
近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北京海纳百泉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 北京证监局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行为:
一、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未能恪尽职守地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二、未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依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 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北京福升:未能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被责令改正
近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北京福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 北京证监局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行为:
一、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未能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未能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未能恪尽职守地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依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 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贵山私募:部分私募基金未按照合同约定信披,被责令改正
近日,江苏证监局发布《关于对贵山私募基金管理(苏州)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江苏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行为:
一、公司管理的部分私募基金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
二、公司未妥善保存部分私募基金投资决策、交易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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