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日前,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深圳中行”)在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的指导下,成功落地首笔境外企业跨境投融资业务,支持企业使用人民币NRA账户结算资金购买大额存单。该业务是深圳中行落实“金融支持前海30条”相关政策的又一创新举措。
2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简称“金融支持前海30条”)。“金融支持前海30条”涵盖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适度放宽跨境投融资限制、资本项目可兑换、加强监管合作等方面,其中第十六条提及“境外机构在前海合作区内商业银行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内的资金,可以转存为定期存款及用于购买大额存单”。该政策的出台,为区内境外企业增加资金投资渠道提供了制度依据。
YLG(HK)是在前海合作区内银行开立人民币NRA账户的一家香港企业,该企业生产基地位于境内,重点销售终端市场为欧美、亚洲等地区,日常收付主要通过人民币NRA账户进行结算,并有部分资金沉淀于账户上。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之前人民币NRA结算资金收益率有限,不能像境内企业一样购买大额存单。新政出台以后,深圳中行积极向我司宣传政策变化,一开始我们还是有些顾虑,但是经过深圳中行相关人员耐心、专业的解答,我们决定尝试新业务。在购买大额存单业务办理过程中,我们只需要选好想认购的产品,确认产品期限,提供资料也很简单。新政策的产品投资范围涵盖大额存单,兼具安全性和收益性,股东们非常满意。”
自新政推出以来,深圳中行结合前海合作区业务发展实际,深度调研企业需求,在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深化深港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助力金融业对外开放、支持特色金融产业、便利跨境投融资等方面先行先试,不断实现创新突破。
深圳中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的指导下,该行将继续发挥跨境金融服务优势,以“金融支持前海30条”政策为指引,不断探索跨境人民币业务新场景,为助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发展持续贡献金融力量。
文:李薇薇、王雪媛、刘张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