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钟雨欣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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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从合肥市人民政府官网了解到,《合肥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自5月1日起施行。《办法》中,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巡游车、网约车同步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编制行业发展规划,统筹发展巡游车、网约车,促进两种业态融合发展。
《办法》共六章五十五条,“总则”包括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遵循原则、发展规划编制、设施规划建设、定价机制、行业文明建设等内容,同时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职责。
据悉,合肥首次将网约车管理纳入《办法》,明确网约车平台主体责任,规范网约车经营服务,并明确为网约车平台公司、乘客提供信息发布、交易撮合的第三方聚合平台责任。
在网约车规范发展方面,一是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驾驶员的条件予以明确,要求其必须办理相关许可,并接受监督管理。二是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承担承运人责任,要确保车辆、驾驶员具备相应资质,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与线下一致,主动公开定价机制,依法存储、使用数据信息等。三是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完善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巡游车电召平台、网约车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对网约车运营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侵害乘客利益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及时进行处置,并对驾驶员采取暂停承接业务、注销平台注册等措施。
围绕聚合平台的资质审核责任,《办法》要求,一是做好对接入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核验登记工作,不得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二是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做好接入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确保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取得相应许可。
在信息公示方面,《办法》要求聚合平台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显著位置展示接入网约车平台公司的名称、经营许可、投诉举报方式以及服务协议、服务规则等信息。
在安全管理方面,《办法》要求聚合平台及时处置运营安全事故,依法承担先行赔付责任,保障驾驶员和乘客合法权益。
聚合平台与网约车平台的边界问题一直以来受到各界关注,值得一提的是,《办法》明确,聚合平台实际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经营许可,并承担承运人责任。
另外,在深化巡游车改革方面,一是全市巡游车运力投放计划,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二是完善巡游车经营权配置管理制度。建立以服务质量信誉为导向的经营权配置和管理制度,并对经营权转让、处置、收回以及经营期限等作出规定。三是确认两权统一改革成效。巡游车经营权持有人为自然人的,可以按经营权持有人与车辆所有人一致的原则,将巡游车所有权登记到本人名下,依法承担承运人责任。鼓励巡游车个体经营者委托巡游车企业服务管理,实行公司化经营。四是细化巡游车经营许可条件。申请从事巡游车经营的,应当持有符合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巡游车经营权、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员和车辆等。
如何进一步推进新旧业态融合发展?根据《办法》,一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巡游车、网约车同步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编制行业发展规划,统筹发展巡游车、网约车,促进融合发展。二是统一巡游车、网约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条件,并规定取得巡游车从业资格的驾驶员,可以驾驶网约车。三是巡游车通过互联网等方式提供电召服务的,应当遵守巡游车电召管理的相关规定,并与电召平台签订服务合同,明确车辆、驾驶员的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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