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四家上市公司同日发布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据券商中国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4月12日,今年已有80家A股上市公司公告将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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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大型保险公司核保经理告诉记者,当前正处于每年董责险询价投保的高峰时段,目前市场需求仍然很旺盛。
不过,相较去年,今年董责险购买需求增长有所放缓。多位业内人士分析,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受到康美药业案的影响,前年底去年初的董责险投保需求增长迅猛,导致基数较高,今年市场进入平稳发展期。此外,也受到董责险续保公告意愿、当前仍处于询价期,以及企业成本控制等因素影响。
80家上市公司拟购买董责险
4月12日,上市公司华光新材发布公告,为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降低运营风险,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促进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拟为该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截至4月12日,今年已有80家A股上市公司公告将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这是近两年来董责险持续热潮的一个显现。2020年同期仅有23家上市公司公告购买董责险。
董责险全名“董监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也称“D&O保险”,属于一种特殊的职业责任保险。主要保障公司及其董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管理职责时,因行为不当或工作疏忽所引起的法律责任而给个人带来的损失。保障范围一般包括法律费用、和解金及判决金等。
随着新《证券法》实施以及康美药业案影响,董监事及高级职员职业责任风险引发广泛关注,2021年-2023年,上市公司询价和购买董责险的需求显著上升。
《中国上市公司董责险市场报告(2023)》显示,2022年共有337家A股上市公司发布购买董责险的公告信息,投保公司数量同比上升36%。2021年投保公司为248家,2020年为119家。
从被保险人角度来看,上市公司方案均涵盖了公司全部董监高人员。有的公司增加了自然人雇员。例如,安恒信息提出的被保险人范围: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以及雇员的自然人。
从今年以来公告购买董责险的上市公司方案来看,上市公司拟购买的责任险限额最高为7.5亿元,最低为2000万元。根据保障额度和保障范围不同,上市公司拟支出保费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最低不超过25万元,均高于2021年同期。
例如,顺丰控股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显示,被保险人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限额为每年7.5亿元,今年保险费总额200万元左右,2021保险费则为130万元左右。
虽然上市公司公告的董监高方案仅为初步方案,但也反映了费率趋势。《中国上市公司董责险市场报告(2023)》显示,A股董责险简单平均费率(以公告中保费预算与保额为计算基础)自2017年以来一直处于上升趋势,从2017年三季度的千分之二已上升到2022年的近千分之八,这与A股上市公司面临的诉讼风险敞口不断上升有着密切的关系。
一位长期从事责任险的保险中介人士告诉记者,几年前购买上亿责任限额的董责险,可能保费50万元左右,但现在初次购买上亿责任限额的董责险,保费一般要达到70万元左右,费率中位数为6‰-7‰。
具体费率则需要一司一议。不同上市公司得到的报价可能会区别很大。一般来说,市值越大,需要的保障越高,出现索赔后的损失会越大,风险越高;公司本身所处的行业也会影响评分,高管和董事的任职经验、背景也是重要考量指标。如公司多次受到处罚,极有可能被拒保。
相较前两年,今年董责险增长态势有所放缓。多位业内人士分析,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受到康美药业案影响,前年底去年初的董责险投保需求增长迅猛,导致基数较高,今年市场进入平稳发展期。此外也受到董责险续保公告意愿、当前仍处于询价期,以及企业成本控制等因素影响。
一位行业人士分析,如果非必要,尤其是续保情况下,有些上市公司并不单独披露投保董责险情况,因此实际拟购买董责险的上市公司数量会大于发布了公告的公司数量。
此外,4月是年报季,5-6月是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集中期,因此一季度、二季度都是一年中董责险购买需求最旺盛的时期。“6月份应该可以看到更加明确的发展趋势。”一家大型保险公司核保经理表示。
注册制下有望迎来发展新机遇
4月10日,沪深交易所主板注册制首批10家企业上市,标志着股票发行注册制全面落地。多位业内人士分析,注册制改革叠加强监管持续,A股董责险市场将迎来新发展机遇。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律师王民分析,中国资本市场在全面施行上市注册制之后,可以预见拟上市主体在上市条件优化的情况下会比以往核准制下的上市难度下降,但发行人及其责任主体在招股说明书中以及上市后的信息披露的审核和监管将越来越严。随着行政执法活动的加强与司法实践的推动,信披义务人违反信披义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风险将越来越高。
随着全面注册制的施行,一方面中国资本市场有关主体的责任风险显著上升,另一方面风险上升也将会激发对于有关保险的投保需求。
王民预测,以下几类责任保险产品将迎来发展的新机遇:一是董监高责任保险;二是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三是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四是退市保险;五是证券中介机构职业责任保险。
“随着全面注册制的施行,一方面A股上市公司主体将相对较快地增多,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面临的赔偿责任风险也显著上升,因此上市公司及董监高对于董责险的投保需求将会持续上升,这将同时体现在投保公司数量与保险赔偿限额两个维度。”王民说。
中怡保险经纪执行总监申迪中认为,持续强监管以及全面注册制下,市场约束和法治约束的效力将进一步加强。董责险对于完善企业治理、加强投资者保护、助力市场运行效率有难以替代的作用。
董责险市场前景虽然广阔,但发展并不会一帆风顺。申迪中认为,当前上市公司高管对于董责险概念基本都有所了解,但对于“要不要投保董责险”这个问题,不同公司的想法很不一样。
例如,很多董监高希望保障行政罚款,但国内监管政策是不允许保险保障行政罚款的。也有些公司董监高人员希望购买董责险,但实控人购买意愿则不强。
另一方面,有些公司在保险公司那边得到的报价反馈也不是特别积极。申迪中称,原因有很多,例如有的公司已经存在一些负面新闻(所谓带病投保),或者上市公司对保费的期望值与保险公司实际费用相差甚远。目前买卖双方差异比较大。
“市场发展趋势预期是持续增长的,但仍需要一些时间让双方都能找到一个平衡点。”申迪中表示。
校对:祝甜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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