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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消息,在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知识产权在数字经济和全虚拟世界中的前景”分论坛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表示,目前正在努力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数字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申长雨表示,数字经济是未来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向,也是当前经济最活跃的领域之一,数据显示,2017年到2021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从27万亿元增长到超过45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39.8%,稳居世界第二。到2025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有望突破80万亿元,到2030年有望突破100万亿元,展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
“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离不开基础制度的支撑,只有通过良好的制度设计才能打通数据生态的全周期、全链条。”申长雨表示,只有把这个基础制度夯实,才能真正让数据合理流动起来,充分利用起来,高效的保护起来,从而有力促进数字经济做大做强,这其中数据的产权制度更是至关重要。
申长雨称,目前正在努力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数字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为构建中国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申长雨提出了四个充分。第一是充分考虑数据的安全、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第二是充分把握数据的特有属性和产权制度客观的规律,第三是充分尊重数据加工者的创造性劳动和资金的投入,第四是充分发挥数据在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申长雨表示,为推动数据知识产权制度的构建,同时积极开展相关实践,先后在浙江、上海、深圳等八个地方组织开展了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试点。今年年初,深圳已经上线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业务,截至2月底已经发放36份数据登记证书,取得良好成效。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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