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SH601012)$ $天合光能(SH688599)$ $晶科能源(SH688223)$
2月3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东南亚光伏企业初裁结果,调查结果显示,有超过20家企业违反了反倾销/反补贴税(AD/CVD)政策。不过,在美国商务部重点关注的8家企业中,有4家企业未发现违规,其中包括新东方太阳能、韩华、晶科能源和博威尔特;其余4家企业违反了相关规定,包括比亚迪、天合光能、隆基绿能和阿特斯的子公司。
据悉,美国商务部对东南亚组件的违规判断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其一,使用中国生产的硅片;其二,使用中国生产的银浆、铝边框、背板、胶膜、玻璃、接线盒等六个辅材中的两个以上。
(资料图片)
再发布初步调查结果的同时,美国商务部还建议将AD/CVD扩大到从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运营的相关公司进口的太阳能电池和面板。
对于该消息,美国太阳能协会总裁兼首席执行官Abigail Ross Hopper对此表示失望,认为东南亚地区的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的制造并非简单的加工,不应当施以AD/CVD裁定。
“唯一的好消息是,商务部的决定裁定东南亚国家的所有进口产品。尽管如此,这一决定仍将使价值数十亿美元的美国清洁能源投资陷入困境,并导致高薪、美国清洁能源工作岗位的大量损失。尽管拜登总统在关税实施前提供了两年的窗口期,但这一窗口期很快就会到来,两年的时间根本不足以建立满足美国太阳能需求的制造供应链。”
据悉,此前美国商务部共向76家企业发出了反规避调查问卷,而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一些公司没有提供商务部调查中要求提供的信息,根据以往的惯例,这些公司将被默认存在规避行为,因此,被美国商务部认定存在规避行为的企业还包括:
马来西亚企业:AMCCincaria、Flextronic ShahAlam、Funing Precision Component、Samsung;
泰国企业:Celestica、 Green Solar Thailand、Lightup Creation、Thai Master frame、Three Arrows、Yuan Feng New Energy、Solar PPM、Sunshine Electrical Energy;
越南企业:Global Energy、GCL、Green Wing Solar Technology、HT Solar、IrexEnergy、S-Solar、Venergy、Sunergy、RedSunEnergy。
下一步,商务部将在未来几个月进行现场审核,以验证其初步调查的信息。不过,被初步认定为“反规避”的企业,也有机会对商务部的调查结果发起申请,补充更多的证据来证明未违反AD/CVD关税,美国商务部将在发布最终决定之前接受各项信息补充申请,最终的裁定结果将于2023年5月1日发布。
(来源:pv-tech、SEIA)
—END—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