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晚间,*ST西发布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财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15亿元,同比下降29.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280.08万元,同比增减-224.33%。
单季度来看,三季度*ST西发实现营业收入2996.39万元,同比下滑74.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496.71万元,同比增减-731.44%。因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同比增加所致,*ST西发前三季度信用减值损失2162.29万元,同比增加832.81%。
对于大幅亏损的原因,*ST西发称,主要原因系本年三季度受疫情影响销售锐减及子公司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简称“拉萨啤酒”)计提坏账准备同比增加致归母净利润减少所致大幅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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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注意到,*ST西发曾多次发布临时停工停产公告。10月25日*ST西发公告称,拉萨啤酒于2022年8月8日起实施临时性停工停产。拉萨啤酒有望于近日起逐步有序恢复生产经营,现公司正积极推进复工复产准备。本次拉萨啤酒停工停产期间产品未出库和销售,预计将对公司第三季度的销售、利润产生影响。
事实上,*ST西发已连续七个季度亏损。根据公司财报显示,2021年一季度以来,*ST西发已累计亏损超1亿元,净利润增长率为-161.97%。
除了面临不小的业绩压力外,*ST西发还深陷违规对外出借资金等问题“泥沼”,不仅原董事长王承波因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被法院审理判决,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等公司多名高管亦因相关问题被深交所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还引发了公司独董的辞职。
披露三季报的同时,*ST西发披露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公司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王承波刑事裁定书的公告。
根据公告,2017年至2018年年间王承波利用职务便利操纵公司对外借款2.878亿元,并隐瞒借款事实,未按照规定对借款事项进行公告。上述借款除部分资金实际归西藏发展使用外,将其中1.9亿余元资金无偿提供给他人使用致使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西藏发展银行账户及持有的其他公司股权被债权人申请冻结。
对此,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承波行为致使上市公司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依法应予惩处。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类似问题远不止此,笔者注意到,日前*ST西发以及公司多名高管被深交所给予纪律处分。公开资料显示,2020年4月和8月,*ST西发子公司拉萨啤酒分别向西藏福地天然饮品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转款2594.55万元、7522.51万元,日最高余额为10117.0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4.95%。
上述借款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ST西发未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此违规行为,*深交所决定对*ST西发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董事长罗希、总经理陈婷婷、财务总监唐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同时对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主业不振致公司接连亏损,资金占用问题迟迟未能解决,*ST西发可谓风波不断。目前,*ST西发相关资产处于冻结状态,其中持有的拉萨啤酒、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等公司股权处于冻结或者轮候冻结;同时5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母公司被冻结额度为 35069,71 万元,实际被冻结金额 0.32 万元。
(责任编辑:黄金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