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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发布《关于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张再鸿、赵姣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据查,2020年5月、2020年9月,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分别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海门慧聚药业有限公司43%、20%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在2020年年报中合计确认投资收益3.36亿元。
2021年8月30日,景峰医药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称,上述股权转让的会计处理存在差错,经重新计算后,调减2020年度利润总额1.07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38%。
湖南证监局指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对景峰医药2020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未及时发现上述会计差错,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张再鸿、赵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日,湖南证监局还对景峰医药以及负有主要责任的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叶湘武、财务总监黄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景峰医药(000908.SZ)主营业务为医药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注射剂、固体制剂、原料药。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2亿元,同比增长28.22%;实现净利润-1146.25万元,同比下降11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