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中国证监会向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松新材料”)发出了第二轮的问询函。在首轮的问询中,虽然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就第一轮问询函的内容进行了系统性核查,并据实回复了绝大多数的问题,但是仍遗留了诸多的疑问,尚待进一步澄清。
其中一部分的问题,直指公司财务“注水”的可能。比如,证监会曾就本松新材料存货提出若干疑问。进一步比较本松新材料披露的材料采购金额,和材料供应商对本松新材料的销售金额,会发现两者存在显著差异。由于会计师和保荐机构对存货的监盘比例只有61.74%,上述差异的存在,让外界担心本松新材料可能会通过存货“注水”,增加资产规模。
除了存货,银行存款、经营利润等都存在着“注水”嫌疑。也可能是因为这些原因,在完成了证监会首轮问询之后,本松新材料很可能又等来了证监会的第二轮问询。
(相关资料图)
藏在采购金额里的蹊跷
根据招股书,本松新材料拥有五个最主要的供应商,占到所有原材料采购的49.14%(见下图)。这些供应商多数都是上市公司,或者是行业龙头的国企和央企。正是因为这些企业的实力雄厚,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投资者对本松新材料的信心。
但是,恰恰是这些可靠的供应商,让投资者对公司披露的财务信息有所怀疑。
如果对比这些企业发布的财务信息,会发现和本松新材料招股书对外披露的信息有很大的出入。作为上市公司,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达股份(000782)”)2021年的年报,披露了本松新材料业务往来具体金额。
上述公司披露的向本松新材料销售的金额是7909.24万元,比本松新材料披露的年度采购金额少了整整34.15%。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两家公司信息披露有如此巨大的出入?和讯财经尝试联系本松新材料,却没有获得回应。
站在美达股份的立场,显然没有理由少记录公司对本松新材料的销售额。
而站在本松新材料的立场上,多记采购金额,会给本松新材料带来更多的存货规模,进而影响公司总资产规模。
自2018年至2021年12月31日,本松新材料存货中的原材料账余额快速增长。证监会因此要求本松新材料结合在手订单、下游客户需求变化等,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中原材料金额逐渐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本松新材料的招股书,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也就是说,会计根据凭证记载存货的增减变化并随时结出余额。发票、收据等是确认公司存货资产余额的一个主要方式。
而根据美达股份的会计规定,确认收入的前提条件是客户在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按照上述两家公司所执行的会计准则,如果美达股份给本松新材料开出了发票,但没有向后者实际送货,或者有货物中途被退回,就可能出现原材料采购金额,高出销售金额的现象。
只是这样一来,本松新材料的存货可能会有“虚增”,进而“增加”了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在回复证监会“报告期存货实施的监盘情况情况 ”时透露,会计师和保荐机构曾对本松材料2021年的原材料及产成品进行监盘,取得了“账实基本一致,差异较小”的结论,但监盘比率仅仅只有61.74%,并不足以说明本松新材料的存货不存在“注水”。
分析招股书可以发现,本松新材料的存货余额高增长,主要是通过扩大应付账款金额而来。比如,2021年的应付账款余额增长了接近90%。
然而,通过本松新材料的前五大供应商已公布的2021年年报,却没有发现这些企业向本松新材料扩大赊销的迹象。以美达股份为例,应收账款前五名里,没有本松新材料的名字。
而且美达股份2021年末的应收账款和应收账款融资余额,也只是比2020年增长了18%,和松本原材料接近9成的应付账款余额增幅相比,相差甚远。
另一大供应商神马股份(600810)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马股份)的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也同样没有本松原材料的名字。后者的应收账款和应收账款融资余额,仅增长了12.01%。
从上述两家供应商应收账款的增长幅度看,本松新材料要通过供应商的赊销,快速扩大资产规模,可能性并不大。
收不到利息的银行存款
不仅存货的规模存在“水分”,本松新材料的银行存款也存在着疑问。
过去三年间,本松新材料的银行存款一直成功地实现高增长。和2019年年末相比,公司的银行存款增长了112.6%。根据现金流量表,本松新材料的银行存款高增长,很大程度上是依靠经营性现金流的净流入。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公司经营利润质量很高。
但实际情况,却未必像招股书所表现得那样好。
招股书披露,在2021年银行存款余额较2020年年末增长接近20%的情况下,银行利息收入却实现了锐减,降幅超过45%。
如果以2021年年初和年末的存款余额为基础,计算存款的年度利息收益,仅相当于年平均存款余额的千分之七,低于同期银行七天期的银行利率。
在会计界,历来利息收入,一直是反映年平均真实银行存款的参照物。通过参照2021年的利息收入,可能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公司2021年年平均银行存款余额,比2020年是要大幅下降。
这下,外界更疑惑了。招股书明明显示,公司的营业收入在2021年实现了快速增长,且累计现金流也是净流入,为什么日均银行存款却会低于2020年呢?
注水的收入和利润?
一个蹊跷在于本松新材料的2021年年度应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额均较2020年度大幅下降。
而同期,不管是毛利总额,还是净利润总额,本松新材料的降幅都不大。毛利润的降幅只有10%,降幅大大低于当期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降幅。
众多周知的是,一般而言,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当期的毛利正相关。不太可能出现税收的降幅,大幅超过毛利和净利下滑的现象。
不过,增值税当期的缴纳额,通常要扣除过往已经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部分。这可能导致增值税税应缴纳额降幅,高于当年的毛利降幅。
但这个说法,却不足以说明企业所得税的降幅为何也大高于毛利的降幅。
由于,增值税的降幅度和企业所得税的降幅接近。
财税资深分析,本松新材料有可能把一部分2020年的利润,放到了2021年确认。而这一部分利润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在2020年就已经缴纳,才导致了这一差异的产生。
不过,这样一来,却让投资者感到更为担心。这代表着2021年度公司的实际毛利、净利的下滑幅度会更大,这表明公司的盈利能力可能正在大幅下降。
事实上,人们对松本新材料的收入的注水量本来就有一些担心。
芜湖杰青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杰青”)一直是公司前五大销售客户之一,根据招股书,2022 年 5 月芜湖杰青被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芜湖杰青的部分银行账户亦被冻结。截至2022年6月末,芜湖杰青应付本松新材料的货款为533.46万元(审前数)。从2019年至2021年,芜湖杰青向本松新材料的合同采购金额分别是2645.53万元、2840.45万元、 3458.50万元。
然而,正是这样一个“大金主”却因为200多万的债务,被彻底“压垮”。
根据启信宝的信息,芜湖杰青仅仅因为一笔223.14万元的融资租赁贷款未支付,而被起诉,最后被法院列为执行人的。
这不免令外界生疑,芜湖杰青真能和本松新材料有超过2000万元以上的真实交易。要知道,过去三年,芜湖杰青欠本松新材料的余额都超过1000万元,而且每一年都能结清前一年的欠款。然而,这样一家实力企业却仅仅因为223.14万元融资租赁款付不出,而面临重组,难免被质疑业务真实性。
另一个蹊跷之处,是在芜湖杰青被法院纳入为“被执行人”后。
本松新材料迅速就计划与另一债权人永兴新材料以及其他意向方计划成立新公司,承接芜湖杰青的业务以及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负债。
通常而言,即使客户被破产清算,也少有企业会主动“接盘”客户的业务。原因是客户的业务,供应商很难掌握。
但从被法院纳为“执行人”,到7月末本松新材料披露,预备重组芜湖杰青,并承接其业务,仅仅只用了两个多月时间。
这不免让外界进一步生疑,芜湖杰青和本松新材料之间的实际关系。芜湖杰青是不是有着和本松新材料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但却因为巧妙包装,而无法构成关联的“兄弟”公司呢?
事实上,这样与芜湖杰青关系过度密切的客户,还有合兴集团。后者不仅是本松新材料一直以来的主要客户,更与本松新材料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创始股东之一的郑景煦在2017年前,一直在合兴集团任职,且担任过董事。合兴集团第二大股东兼副董事长陈文义则是前员工和股东之一的陈慧新(直接和间接持股公司 2.90%)的父亲。
可能是因为这层关系,从2020年6月以后,本松新材料就给了合兴集团120天的应收账款账期,远远超过其他客户的90天。
要知道,合兴集团的采购金额仅仅只有第一大客户正泰电器(601877)的53.55%,所获得的账期待遇却是第一大客户所难以企及的。
另外,合兴集团通过本松新材料采购的改性高温尼龙、改性PA6的采购单价,也要远远低于其他客户。
上述种种不免让外界对本松新材料与合兴集团之间的真实关系。进而对两家公司间交易的真实程度产生好奇。
本松新材料招股书所暴露的疑点,并不仅仅限于上述几部分。截止目前,招股书中诸多的疑问还有待公司进一步给公众合理解释,并通过保荐机构和审计师事务所进一步加以证实。
(责任编辑:张星钰 )